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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督室,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和区各级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行动,持续推进“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全力做好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住建水利领域“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0〕56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水利领域岁末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管的通知》(南建水函〔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近期省住建厅在我区抽检发现的问题,我站决定在12月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岁末年初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
二、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30日。
(二)检查范围:我区在监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有使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施工作业的在建工程。
(三)组织架构:
为加强本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工作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站黎俭浦站长担任,副组长由陈宇鸿、马健生、吕耀森、罗耀谦等站领导担任,各监督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
(四)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由各监督室组织实施,原则上要求每个监督组至少随机检查2处在建工地,每处工地须抽检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各一台。每次检查聘请一位建筑起重机械专家协助检查,检查专家由技术室负责安排。检查结束后,各监督组应将现场检查资料复印件交技术室进行汇总后通报。
三、检查内容
(一)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1.施工现场有无安装和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已办理使用登记。
2.专业承包单位是否有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存在多塔作业情况的,是否按要求编制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内容是否符合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的要求,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3.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作业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起重机械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现场司机、司索、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作业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作业完成后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及组织验收。
6.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是否制定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救援物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教育,并开展演练。
7.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顶升、拆卸、维护保养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中是否明确安装、顶升、拆卸、维护保养作业的具体内容,是否约定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8.是否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将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和安装验收资料归档;第三方维护保养单位是否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记录是否齐全有效,是否附有维保过程照片。
(二)实体安全隐患情况
1.建筑起重机械基础施工、验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基础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附着、附墙架与建筑物连接是否符合方案和产品说明书要求。
2.塔身标准节、结构件等是否有明显变形、裂纹、开焊或严重锈蚀、磨损;钢丝绳数量、规格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钢丝绳是否有严重磨损、变形、锈蚀;各限位装置、防坠装置、限载装置、联锁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工作灵敏、功能有效。
3.是否有在塔身、导轨架、吊笼顶上挂设企业标准、宣传横幅等增大风荷载的物件。
四、工作要求
(一)我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本次专项检查内容,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带班检查制度,全面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检查资料应存档留置工地备查。
(二)我区建筑起重机械产权、使用、安装、维保、检测、监理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管的通知》(南建水函〔2020〕60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项监管规定,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区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运行安全可靠。
(三)各监督室要提高认识,通力合作,要提前制定好本次检查计划,安排各监督组有序开展专项检查,并要将本次专项检查迅速传达至各工程项目,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监督组要重点抽查各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定期维保、检测等工作要进行深入检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一律停工整改,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深入落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各监督组应将现场检查资料及相关执法文书复印件交技术室进行统一汇总。
正文及附件下载: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0年12月17日